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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华副局长一行来苏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调研
点击:2825 次 日期:2006-09-01
8月23日江苏保监局宋志华副局长率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经济研究处、省法制处、省消防局及保监局产险处单来锦处长、张瑾主任一行来苏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调研。苏州市政府王国强副秘书长接待了宋局长一行,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服务于平安苏州建设,交换了意见。

  23日上午专门召开了关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座谈会,苏州市安监局严副局长、俞处长、市法制办陆处长、消防局章处长、杨科长到会进行了交流,消防局章处长就目前苏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和目前苏州市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如何推动的工作设想,全面地进行交流。特别提出了要加大力度推动宣传,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共建信息平台,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使受害企业和个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行业协会张爱华秘书长也从苏州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的背景、作用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有待发展及下一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建议几方面进行了汇报。会上,宋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江苏保监局对苏州市政府各级部门各位领导给予保险业的支持和关心表示衷心感谢。宋局长讲,苏州市从2001年出台的《消防条例》中有明确要求参保火灾公众责任险,这标志着政府的支持,防范意识较强,也体现了保险业发挥的功能得到深入。但从火灾公众责任险近年来投保情况来看,远远跟不上政府、消防等安全风险防范主要部门的要求,覆盖面很窄,特别是在宣传、技术、服务、产品创新以及火灾隐患防范意识跟不上。

  宋局长要求一是保险业要重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的职能,体现保险功能,大力推广责任保险。真正体现火灾公众责任险的作用,特别要加大人才培训;二是保险公司与消防部门加强互动,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加快理赔速度,公司之间要相互合作,不能引发恶性竞争,共同推广火灾公众责任险的发展;三是各保险公司对火灾公众责任险要加强研究探讨,开发产品创新,怎样在盈利的前提下,做一些社会贡献和推动活动,保证火灾公众责任险为防范风险典定良好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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