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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寿险公司分管个人营销业务总经理会议
点击:1827 次 日期:2007-08-20
   为了认真学习江苏保监局王志超副局长的讲话,促进我市寿险业的发展,对我市寿险业务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交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研究探讨,协会于8月2日下午在协会会议室召开寿险公司分管个人营销业务总经理会议。会议由协会张爱华秘书长主持,11家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除新华、海尔纽约公司缺席)。

    张爱华秘书长首先对苏州市上半年的寿险工作作了简短的总结,她谈到:苏州市的寿险业务发展良好,正向好的趋势发展。上半年的寿险保费收入30.72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个人营销业务保费收入14.17亿元,同比增长4.1%,营销人员一万多并100%持证上岗。这正证明了个人营销在寿险营销中的重要作用,使寿险公司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个人营销业务。在王志超局长的讲话中,王局长从个人营销的发展历史、地位和作用等方面充分肯定了个人营销对寿险发展所做的贡献。

    张秘书长同时也指出,现在寿险营销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营销人员误导客户、营销人员的无序流动和恶意挖角等问题。在上半年有关寿险方面投诉共39件,比去年同期降低2.5%。其中,投诉因营销员误导问题产生矛盾的有20件;合同纠纷(含公司扣压资格证、扣留押金等)19件。这些一方面说明各公司在营销员培训上还有不到之处;另一方面说明公司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差距。

    随后,参加会议的各位负责人就营销员的挂牌展业、后续教育和自律公约如何自律等进行研究讨论。大家踊跃发言,说对营销员的无序流动和及对客户销售时的误导问题,都发表了很多合理地建议,提出了很多好的设想。都希望尽快实现全市范围营销员统一挂牌展业。协会要制定相应的规定,公司对营销员要加强诚信教育,公司更应该诚信经营。公司之间应该多进行交流沟通,营造一个行业内部的和谐环境,形成寿险发展的良性循环。

    最后,张秘书长说道,感谢各位领导参加今天的会议,从大家的发言中,足见大家对个人营销业务和营销员管理的高度重视,希望公司之间多进行交流沟通,协会将多搭建沟通协调学习交流平台,共同规范完善我们的营销制度,提升保险品牌,促进苏州保险业的发展跃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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