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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是维权!一起了解“3·15”
点击:9054 次 日期:2019-03-08

本期导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在我国,这是一个关注度堪比春节的日子。

一进入三月,人们就纷纷讨论猜测今年“消费者春晚”可能曝光什么样的公司什么样的产品。


由于生活中的假冒伪劣商品让我们深恶痛绝,“打假”已经成了“3·15”最核心的主题。但其实,“3·15”更关注“维权”。


因此,本年度银行业和保险业将“以消费者为核心优化服务”作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3·15”的起源与历史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


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并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


所谓“年主题”,就是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历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

1997年 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 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 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 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 绿色消费;

2002年 科学消费;

2003年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 诚信·维权;

2005年 健康·维权;

2006年 消费与环境;

2007年 消费和谐;

2008年 消费与责任;

2009年 消费与发展;

2010年 消费与服务;

2011年 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2年 消费与安全;

2013年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年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2015年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2016年 新消费 我做主;

2017年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8年 共建秩序 共享品质。


2014年的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


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保护了消费者的9条权利,即:

1.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

2.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知情权)

3.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自主选择权)

4.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

5.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依法求偿权)

6.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简称结社权)

7.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简称获知权或受教育权)

8.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简称尊重权)

9.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简称监督权)


随着《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知晓并注重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保护法》也因此成为知名度最高的法律之一。


2019年的“3·15”


2019年,中消协提出的口号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

三是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同时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努力。

四是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的对接,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以消费者为核心优化服务


经过多年的监管工作,银行业和保险业在中消协本年提出的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诚信经营监管,接收消费者监督,发挥监管服务评价管理作用等四项领域均已形成了有效的管理机制。走在了绝大多数行业的前面。


本年度,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组织统一活动名称、统一活动标识、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口号、统一活动时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今年,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与消费者、银行保险机构共同努力,达成以下目标 :

1. 强化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银行保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2. 提高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服务认知能力,提升金融消费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

3.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晓保点评

“3·15”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各项权益而设置的日子,但在近年已长期沦为“打假日”使用。


每年的“3·15”晚会都会影响国人接下来一整年的消费习惯,造成了很多企业的兴起和衰亡。


其实,对于消费者来说,消费是贯穿365天的,而“3·15”一年只有一次,如果仅用来打假,是远远不够的,也忽视了自身其余的多项权益。


2019年的“3·15”,希望银行、保险业的消费者们在“打假”之外,能够更加关注自身的其他权益,参与到银行、保险业“3·15”的工作中,一起让银行、保险业的服务能力、服务环境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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